11月6日,四川省物价局、省财务厅连结揭晓《闭于四川省地动灾区受损衡宇开发修复、加固安排收费准则的告诉》,颁布了因震受损衡宇开发修复及加固安排收费准则。四川受损衡宇开发修复和加固安排收费基价为每平方米3元,该收费准则从本日起实践试行三年。
四川因震受损衡宇开发修复、加固安排收费计较公式为:修复、加固安排收费=〔收费基价×(1+工程繁复水准调增系数+安排种别调增系数+设防转化调增系数)+原始材料费〕×开发面积。收费基价为每平方米3元。正在修复或加固的衡宇开发时,能供应原始材料的不得收费;无原始材料的按1。0元/㎡的准则收费;个别供应原始材料的,则由两边正在本收费准则的幅度内商酌议定。若当按本收费准则计较安排收费不够5000元/项时,以5000元/项为基准计费。
正在衡宇修复、加固安排前需求同时举行衡宇安静审定的,衡宇安静审定收费准则仍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务厅闭于汶川地动灾后城镇受损衡宇开发安静审定费收费准则的告诉》(川价发〔2008〕168号)文献实践。